马来西亚的PCT国家阶段申请
问:马来西亚的PCT国家阶段申请有哪些要求?
答:PCT申请可以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的生效日为2006年8月16日。所有PCT申请,只要其国际申请日在2006年8月16日之后(含此日),都可以进入马来西亚。若国际申请日在此之前,则不可进入。
PCT申请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的期限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,官方语言为英语,基本要求为:
Ø PCT申请明细(WIPO公开文本)
Ø 一份先前递交的PCT说明书副本(含英文文本或翻译成英文)
Ø 一份在国际阶段递交的所有修改副本(含英文文本或翻译成英文)
Ø 缴纳官方申请费及权利要求附加费(超过10项)
其他要求为:
Ø 一份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书
Ø 如果申请人并非发明人,则需递交一份转让证明(申请人与发明人都需签字)
PCT进入马来西亚国家阶段申请的实质性审查期限为自PCT国际申请日起4年。此期限不同于普通申请(非PCT)的期限(自国家申请日起2年)。此外,在PCT申请的4年期限和普通申请的2年期限内,申请人可以申请延期提实审。PCT申请的实审最多可延期至第5年(自PCT国际申请日起),而且普通申请的实审最多也可延期至第5年(自国家申请日起)。 |